新入职的职场打工人,社保参保关系你的切身利益,这些社保缴费常见的误区,千万要避开!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就不用参保缴费
为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而变更或放弃,协议应属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用参保缴费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不依法参保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试用期不算正式员工不需要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现金由员工自行参保缴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让员工个人自行参保缴费等做法,都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来源:山东高法